干部学院关于举办第1期气象短视频创作及气象新媒体运营培训班的通知
干部学院关于举办第1期气象短视频创作及气象新媒体运营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5 15:21:16    点击次数:2512        

各省(区、市)气象局:

根据各单位培训需求和《2024年干部学院(局党校)按需培训计划》(气干院发〔2024〕17号)安排,定于2024年5月26日—6月1日在干部学院举办第1期气象短视频创作及气象新媒体运营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学员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精神;了解融媒体的前沿技术和发展趋势,熟悉气象新媒体信息采编、内容策划与运营,熟悉气象短视频创作理论与实践技巧,掌握媒体新技术和新方法,进一步提升气象新闻宣传、气象资讯撰写、图片拍摄处理、新媒体运营以及气象短视频创作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省级气象部门从事天气资讯、新闻撰稿、短视频创作、融媒体运用、新媒体运营、远程教育培训工作等业务人员,每省1-2人。

三、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

(一)网络自主学习培训

学员须在培训结束前,登录中国气象远程教育网(http://www.cmatc.cn),输入用户ID号和密码,进入“教学平台”,选择“培训班”列表中的“第1期气象短视频创作及气象新媒体运营培训班”,进入学习。每名学员应完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纲要》解读等12学时的课程学习。

(二)集中面授学习培训

培训内容:融媒体的前沿技术和发展趋势,气象短视频创作理论与实践技巧,气象新媒体信息采编和运营,短视频创作实践等。

四、报到与撤离日期及报到地点

报到日期:2024年5月26日14:00—17:00

报到地点: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学员报到处(北区25号楼学员餐厅南侧),17:00以后到京的学员,可于2024年5月27日08:00—11:30到学员报到处补办报到手续。

撤离日期:2024年6月1日12:00之前。

五、有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需求导向、自愿选派、费用自理”的原则,按培训对象要求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培训班报名人数限制为55人,报满为止。

(二)为规范学员培训信息的管理,完善学员的培训档案,需要各单位人事处在中国气象远程教育网上为本单位学员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5月24日。报名方法见网址:http://kejian1.cmatc.cn/help/doc/bmff.html。

如无法正常登录报名平台,请通过气政通邮件发送参训学员信息(含姓名、ID、单位、电话)至班主任老师。

(三) 各单位务必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参训学员,并请各位已报名学员在5月26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备注“单位+姓名”加入班级微信群,以方便沟通交流。开班后请注意及时查看班级相关通知,以免耽误学习。

 

(四)本期培训有短视频创作实践课,要求学员在培训期间分组完成1个气象短视频(5分钟以内),请学员携带具备拍摄短视频功能的手机或摄像机、携带安装编辑软件的笔记本电脑或手机、影像素材等。

(五)本培训为脱产培训,学员参加培训期间,不承担所在单位安排的会议、出国访问、考察及其他工作任务,原则上不得请假。请各单位加强对学员学习的支持力度,保障并督促学员按照培训班课程安排时间参加学习。

(六)为确保培训质量,请各位学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传播扩散课程资料和教师授课内容,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体会交流。

(七)为提升培训效果,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两个带来”(模板见附件)。并于5月26日前通过气象政务邮发送至:李慧欣/气象网络教育中心/干部学院/中国气象局。

(八)食宿安排及培训费收取标准如下:

1.非培训机构所在地学员,食宿统一安排,收取培训费3290元/人;

2.培训机构所在地学员,伙食统一安排,收取培训费2030元/人;

3.培训机构所在地学员,不安排食宿的,收取培训费1610元/人。

(九)请各单位在开班前将培训费统一汇至以下账户并注明“第1期气象短视频创作及气象新媒体运营培训班××学员培训费”或者报到时在学员报到处刷卡交付。

户  名: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

账  号:1100102860005605885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白石桥支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经费相关事宜):

王仪亭010-68409253

邮  箱:xueyuanbaodaochu791986@cma.cn

(十)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地址见网址

http://kejian1.cmatc.cn/help/doc/jxddz.html 

(十一)培训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慧欣  010-68406464

张颂惟  010-68409795

刘晓玲  010-68409443

附件:“两个带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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