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气象局:
根据《2023年干部学院(局党校)网络培训计划》(气干院函〔2023〕55号)安排,干部学院定于2023年9月27日—11月7日举办2023年气象部门会计核算网络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学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精神,全面系统掌握政府会计制度最新内容和规定,结合政府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基层工作的问题以及会计职业道德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学员依法会计核算的自觉性,提升气象部门财务管理水平。
二、培训对象
全国各省(区、市)气象局、各地市级气象部门从事会计核算的财务人员。
三、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
主要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纲要》;政府会计制度各单元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政府会计制度净资产、收入、负债、资产、费用、在建工程部分的核算、年底结转及注意事项、财务报告常见问题讲解;预算管理一体化实务操作;会计人员道德规范及典型案例分析。
培训方式:网络自主学习。
四、有关事项
(一)为规范学员培训信息的管理,完善学员的培训档案,各省人事处需在中国气象远程教育网为本单位学员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报名方法网址:
http://kejian1.cmatc.cn/help/doc/bmff.html
(二)各单位人事处为学员报名后,学员须在通知学习时间内登录中国气象远程教育网完成网络培训学习:登录www.cmatc.cn,点击“教学平台”,进入“我的培训班”,对应选择“2023年气象部门会计核算网络培训”,开始课程学习。
(三)培训期间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辅导答疑,具体时间发布在中国气象远程教育网首页及“我的培训班”的“培训须知”里,请学员注意查看。
答疑安排会同时发布在远程平台管理员群,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并督促学员参加答疑活动。
(四)培训结束后,拟组织网上统一考试。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和各省级气象局人事部门共同承担考试的组织工作,有关考试工作的安排详见附件。
(五)保障学员学习时间
网络培训期间,请各单位加强对学员学习的支持力度, 保障学员的网络学习时间。请各单位相关机构严格管理、及时安排学员参加网络学习。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学管理:
储 凌 010-68406464
张颂惟 010-68409795
技术支持:
赵永明 010-68408226
附件:考试安排
干部学院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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